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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新闻] “网络发言人”为疏通民意提供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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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6 1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一则反映韶关工商局“涉嫌滥用职权”的网帖后面,“广东省工商局网络发言人”进行了回复。这是广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厅级以上政府部门“网络发言人”的第一次发声。虽然还谈不上是一种常规性的制度建设,但它的首次露面,还是给人不少期待。

政府部门以开放的姿态直面民众的质疑,比起那些对信息公开躲躲藏藏、犹抱琵琶,甚至乎把民众的知情权当成自己的假想敌,不啻天壤之别。去年,汪洋书记、黄华华省长及众网友就曾在一起“灌水”和“拍砖”,座谈会上汪洋书记不止一次地强调,“网络一种新的民主渠道”。对于“网络民主”这个新生事物,既要深刻认识网络时代的作用和意义,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介入和引导,充分发挥其优势,又要讲究法治,必须建立网络社会的自治规则,培育网络自律精神和提高网络社会的组织力,共同打造一个健康的网络民主平台。无疑,“网络发言人”为打造“网络民主”作出了一个注脚,也给疏通民意、回应网友在网络上的建议与质疑提供了平台。

积极介入和引导网络信息,把工作态度变被动为主动,是需要努力的。据了解,省工商局“网络发言人”的背后,是一个完整的团队和制度,涉及到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报、交办、回应等环节,力图做到对网民的回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网民不至于放“空炮”。现实中,一些政府部门网站处于“瞌睡”或“半瞌睡”状态,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情。“咨询投诉”版积攒了网友大量的投诉帖,但政府部门的回复却寥寥无几;甚至最近更新时间也已是几年前的事情。或者网站功能纯粹满足于贴几张图片、发几条会议通知、介绍政府主要领导和职能机构。这些都不是推行“网络民主”的应有之义。没有持之以恒的付出,注定民主平台只是昙花一现。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网络发言人”回应的信息是,法院判决认定工商部门在此事中不存在滥用职权问题。对政府部门而言,这毕竟还只是正面的反馈,如何回应负面的东西,还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检验。但“网络发言人”作为一个新生事物,能否在实施过程中发挥预期的作用,比某一个案例本身更值得关注。在云南,因为一个“7年未破枪击案”的质疑帖,该省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表示,将发起各级政府部门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这就给“网络发言人”提出了更多制度上的考量。最重要的是,会不会出现新的互联网络控制趋势———借助网络之名,屏蔽一些对其不利、不愿意回答、不乐意看见的信息与问题,将其沦为一种事实上的预先审查制。或者,“网络发言人”制度会否如同现在一些既有的制度一般,在经历短暂的喧嚣之后,又逐渐淹没为无人问津的“鸡肋”?

网络发言人,不妨视作传统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互联网空间的延伸和拓展,和现实中出现的信访制度、“热线电话”、“××信箱”、电子政务制度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广东“网络发言人”首次发声,给人带来希望的同时,也提供了更多思考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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