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724|回复: 0

[互联网新闻] 手机实名制无异于“偷 窥天下百姓”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4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获通知,今天是个非常日子,需要很和谐。

    俺主动撤稿,只为平安生活,呵呵。

    对不住各位博友。

    转一篇新华网的文章——这是官方到不能官方的,而且作者是别人,俺应该不会再接到通知了吧。

    我为何坚持手机实名制应当缓行
                             作者/杨涛

    “目前手机短信诈骗现象层出不穷,垃圾短信、骚扰电话时常会有,人为制造了社会新的不安定因素。”1月19日李德锋等10名广东省人大代表向大会建议,广东省政府可以考虑通过省人大制定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或管理条例,强制规定在广东省境内的所有手机用户必须全部实行实名制。(《新快报》1月20日)

    实行手机实名制,固然有利于打击犯罪、防范垃圾短信等,信息产业部也早就在筹划出台手机实名制的相关法规。但笔者仍认为,在此类法律法规和配套措施出台之前,手机实名制应当缓行。

    前不久,一对情侣拥吻的视频片段在互联网上流传。有迹象表明,这段视频有可能是地铁公司的监控摄像头拍摄,然后被泄露到网上的。这就透露了一个可怕的信息,那些进行公开监视,负有维护公共安全职责的人,同样可能是侵犯我们隐私和各种自由与权利的人。那么,在相关法规措施不够完善或缺失的情形下,贸然实行手机实名制,用户的隐私安全如何得到保障呢?

    实行手机实名制,必须采取措施首先保障用户的隐私安全。

    首先,必须防范运营商、代理商。他们是最先接触也是最易于泄露手机隐私的人,如果没有强有力的保障措施,用户隐私在他们手中可能被视为“一堆废品”随意丢弃,也可能成为一种商品随意卖给广告商进行牟利。虽然当前有的地方如上海,一些运营商也初步具有保护隐私的意识,他们在与用户签订入网“契约”时增加了“必须保护用户信息隐私”的条款。但仅此一条显然不够,我们还需制定更具体详细的法律法规,如规定运营商与代理商必须采取哪些有效的保护措施,应履行哪些程序,出了问题应受到怎样的惩罚等,以切实保护好手机用户的隐私安全。

    其次,还要防范公权力机关尤其是执法机关。当前,有些权力机关特别是侦查机关,在查询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时不太规范,通常只需单位领导批准就行,随意性很大,这就难保我们的隐私不被滥用权力者所侵犯。当前实行的各种实名制包括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镜头,其实都面临着一个共同的问题,即如何确保公民隐私不被公权力机关随意获取。

    当然,规范运营商、代理商与公权力机关的行为,只是对权力的单向约束,要想有效保障隐私权,还须确保公民有权对抗滥用公权力的行为。如要实行手机实名制,那就必须规定公民具备哪些最基本的隐私权利,比如公民有权知道谁接触或查询了自己的手机隐私,有权针对手机隐私被侵犯(包括公权力的侦查行为)提起诉讼,等等。

    所以,对于手机实名制,目前我们还不能操之过急,还需进行充分的立法 论证与听证,特别是要考虑如何在手机实名制下保护我们的隐私。如果没有广泛吸纳民意且缺乏相应的保障隐私的配套措施,那么手机实名制就应当缓行。
温馨提示:
1、本内容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2、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本内容若侵犯到你的版权利益,请联系我们,会尽快给予删除处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客服QQ/微信
2313073271 周一至周日:09:00 - 22:00
十五年老品牌,学习网上创业赚钱,首先幻创,值得信赖!
幻创 版权所有!

本站内容均转载于互联网,并不代表幻创立场!
拒绝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本站发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言论!

小黑屋|广告服务|加入vip|APP下载|手机版|( 桂ICP备18002327号 )| 幻创

GMT+8, 2024-11-28 00:38 , Processed in 0.146450 second(s), 33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